委管企業黨委,機關各處室(中心)黨支部:
經省國資委2023年第17次黨委會審議通過,現將《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及時傳達學習,抓好貫徹執行。
請各企業黨委參照本實施細則,結合具體實際,于8月底前,出臺本企業的配套制度。在適用對象上,領導干部應做到全覆蓋,對一般職工的規范要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在報備報告程序上,領導干部與一般職工可有所區別。在禮品禮金等標準的明確上,要貼合當地傳統習慣、收入水平以及不同系統、不同崗位的收入差異,既要體現嚴的要求,也要貼合實際情況,確保標準能夠執行到位。相關配套制度經省國資委黨委巡察辦審核同意后,提交本企業黨委審議,并在印發后報省國資委黨委巡察辦和駐委紀檢監察組備案。
中共四川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
2023年7月4日
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實施細則
為了規范省國資委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促進黨員干部作風轉變和廉潔從政,根據《四川省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委機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對象范圍
省國資委機關、各中心所有黨員干部,委管企業班子成員,省屬企業專職外部董事。退休的黨員干部在退休手續辦理之日起3年內繼續執行本實施細則。
二、操辦事項
婚喪喜慶事宜主要是指生兒育女、結婚嫁娶、悼亡發喪、落成開業、慶祝生日、升學慶賀、喬遷新居、慶典賀禮等事宜。
除結婚嫁娶、悼亡發喪以外,黨員干部一般不得操辦生兒育女、落成開業、慶祝生日、升學慶賀、喬遷新居、慶典賀禮等其他喜慶事宜。確需操辦其他喜慶事宜的,邀請參加人員不得超出近親屬范圍,并按規定報備、報告。
黨員干部不得以私人名義參加他人操辦的除結婚嫁娶、悼亡發喪以外的婚喪喜慶事宜,不得應邀在婚喪喜慶事宜中擔任主婚、證婚、主持、總管等角色。參加以婚喪喜慶事宜名義進行的近親屬家庭聚會除外。
本實施細則所稱“近親屬”主要包括配偶、直系親屬(含擬制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
三、嚴禁行為
黨員干部應當帶頭執行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廉潔從政和厲行節約的相關規定,以身作則,廉潔自律,自覺抵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不良風氣,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領全社會形成節儉之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嚴禁有以下行為:
(一)用公款支付、報銷或者變相報銷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占用公車、公物和其他公共資源進行操辦。
(二)在本系統或者有業務往來企業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經營場所操辦時,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獲得非正常減免費用或者折扣等不當利益。
(三)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進行操辦。
(四)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或者將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轉嫁給管理和服務對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執行公務相關聯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房屋、車輛等。
(五)收送高價彩禮或者聘禮,收受非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以及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豪華“炫富”、低俗惡俗等可能影響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六)影響正常公務活動,機關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組織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違背公序良俗的活動。
(七)未按規定報備、報告,無正當理由異地操辦;以“聚會”“聚餐”等各類名義,采取提前辦、分批辦、多地辦等方式,將同一事由化整為零操辦。
(八)其他違反黨內法規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操辦標準
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秉持勤儉節約的理念,宴請桌數、車隊規模、餐飲標準、儀式規制、彩禮聘禮等不得明顯超出操辦地廣大群眾認知水平,倡導“零”彩禮、“零”禮金以及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等新風尚。非近親屬間禮品、禮金標準以操辦地最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30%為基準,向下取第一個整百數。目前按照成都市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2100元/月進行測算,不得超過600元。如最低工資標準發生變化,禮金標準實行動態調整。宴請桌數、餐飲標準按照操辦地相關配套文件中明確的標準執行。
黨員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應當主動謝絕近親屬范圍外的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與執行公務相關聯的單位和個人參加,不得收受贈送的禮品、禮金等財物;未能謝絕和退還的禮品、禮金等財物,應當在事后報告時上交組織,并如實填寫《黨員干部上交禮金(禮品)登記表》。相關情況在事后報告表的“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中作出說明。
五、報備報告程序
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必須事前報備、事后報告。事前提前5個工作日以上填報《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前報備表》,事后10個工作日內填報《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后報告表》。操辦悼亡發喪事宜的,可以口頭報備,事后10個工作日內填報《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后報告表》,并將口頭報備情況在“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中作出說明。
(一)省國資委黨委書記向省政府分管領導書面報備,其他省管干部(含省管巡視員)向省國資委黨委書記書面報備。報備表報省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備案,同時抄送駐委紀檢監察組。
(二)省國資委非省管巡視員,機關各處室(中心)處長(主任),向省國資委黨委書記書面報備;機關各處室(中心)副處長(副主任)、調研員及相當職級層次人員向省國資委分管委領導書面報備。報備表交駐委紀檢監察組備案。
(三)委管企業黨委書記向省國資委黨委書記書面報備,其他班子成員向本企業黨委書記書面報備。報備表交駐委紀檢監察組備案。